女子掌家,可是女子既无权发落家产,更无名继承衣钵。所谓掌家何其可笑?”
“究其根本,皆因律法不授予女子拥有私产之权利,不承认女子亦能顶天立地自立门户之事实——唯使女子无名无产方能甘愿柔顺皈依,成为备受欺压的最末端。”
姜斐囡逐渐从沉沦脆弱中清醒,抽离了叶国枝的怀抱:
“叶大人,这布坊之中聚的尽是群无名无产的姐妹来某条生路。”
她远远眺望忙碌的女工们。
“孙房山不满我母亲逆反,便将她害了去。终有一日孙房山也会不满我逆反,要将我害了去。”
身为商人她自当明白明哲保身的道理,却愈加领悟到当年叫母亲退无可退的困境:
“可是小叶大人啊,我是绝对不会退让的。”
——“我心有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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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女姜斐囡状告孙房山王珂,合谋杀害我母亲,巧取豪夺吞并姜氏布坊。”
坚若磐石的眼神又叫他想起那个义无反顾投奔的夜晚:烈焰在她眼中燃烧焦灼了月色,誓要把炼狱烧穿的决绝在他骨血刻下烙印。
他想他是爱她的。
无数次,姜斐囡尽可借悲惨身世赚足眼泪。
她明明可以对他说,“带我走。”
她明明可以对他说,“怜惜我。”
她明明可以对他说,“保护我。”
可她偏偏说的是:“小叶大人,我心有不甘。”
这一刻,思虑究竟是真心混杂假意,还是假意镶嵌了真心都不再重要。
叶国枝再次无比确认:
他爱惨了这个勇猛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