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氏烤鸡(2 / 3)

忆里,每每到了田地里菜蔬青黄不接的时节,唯有葵菜过渡,摘去一些嫩叶,过上几日,又能摘一大把炒着吃。

现在的时节,地里的莴笋、萝卜、白菜等农作物还在生长期,家家户户都是吃葵菜,林家地里也种植了葵菜,因为疏于打理,田地贫瘠,野草茂盛,王家村其他人家的葵菜早早能吃了,林家的葵菜缺乏肥料,仍是瘦弱小苗。

好在这个季节到处都是吃不完的葵菜,便宜量大,一大把,讲讲价,一枚铜板拿下。

将噶了的鲢鱼开膛破肚,处理好,鱼身均匀抹上一层盐巴腌制,现在天气冷,能放到第二天吃。

接下来她撕好了烧鸡,装进盘子,放到米饭上热一热,一把葵菜,炒了一大盘。

林青叶忙前忙后端菜端饭,等众人坐下,也跟着落座,他没吃过葵菜,夹来一筷子,焯过水的葵菜有一股透明黏液,嫩茎叶口感滑滑的,还算清爽。

连续吃了几日荤腥,他就喜欢清爽可口的蔬菜。

林芫花不喜欢葵菜的黏液,伸筷子去夹烧鸡。

老爸林书润的筷子先她一步夹走鸡腿,放到陆英饭碗里:“今天你辛苦了,吃个鸡腿补补身子。”

吃了一嘴狗粮的林芫花:“……”

算了,反正从小到大在家里吃饭,她和林青叶从没到过鸡腿。

家里的鸡腿,一直是老爸老妈的。

在家里,她和林青叶只能吃到鸡翅膀。

一直到初中,林芫花终于在学校食堂吃到了鸡腿,知道鸡腿是何种滋味。

转而去夹鸡翅膀,被老爸的筷子抢先夹走,林芫花只好退而求其次加别的部位,夹到碗里,发现是一块鸡胸脯。

这个部位肉质容易干柴,但下一秒,她双眼放光,竟然软烂入味,吃着一点不柴。

林书润啃着鸡翅:“怎么样,这家是临江城出了名的钱氏烧鸡,味道不错吧!”

刚才林芫花撕烧鸡的时候,就闻到香气了,因为回来路程长,放凉了,看着平平无奇,没想到回锅蒸热后,烧鸡香得出奇,咬上一口鲜嫩多汁,连肉质厚实的胸脯肉都很入味。

听到老爸询问,她答道:“好香,鸡汁四溢。”

咬一口,嘴巴里包满了鸡肉,太满足了。

妈妈陆英闷头啃鸡腿,弟弟林青叶也被烧鸡吸引,随手撕的烧鸡块,大小不一,他的目光游移,落在一块带有鸡皮的烧鸡块。

随着木筷夹起,富含油脂与胶原蛋白的鸡皮一晃一悠,仿佛刷了一层蜂蜜,呈现诱人的琥珀色,油亮亮。

可以想象到刚出火炉的烧鸡,表皮脆脆的,咬起来咯吱咯吱,形似玻璃脆皮的鸡皮油脂,在口腔里迸发的感受。

蒸过的烧鸡,鸡皮不复香脆,偏柔软的口感,弹牙,很有嚼劲,鸡肉软烂多汁,混着各种香料,另有一番风味。

饭后,林青叶去院子水井边洗碗。

堂屋里,夫妻俩盘算着手里攒下的银钱,商量着把天地抵押出去,换些银子赎回棉裤,看过票根,还有半月时日,活当快到期了。

秋季播种时,原身林书润想要把冬衣拿去典当,换银子买麦种,给家里添置生活日用,即便到了山穷水尽,也没想过典当家里仅剩的几块薄田度日。

因为这几块薄田,是林书润求取陆英时的聘礼。

当初林书润求娶陆英,陆英的哥哥嫂嫂来王家村打听了他的为人,死活不同意,后来看在几块薄田的份上,才勉强同意这门亲事。

短短时间里挣五两银子,比登天还难,眼见今日天气阴沉沉,陆英觉得接下来温度会继续降低,这样熬着受冻不是办法,先把棉裤赎回来,银钱的事,之后再想办法积累。

夫妻俩在堂屋商量,林芫花听到外头有三五成群的村民说闲话,探出脑袋张望。

现在是农闲时节,除了偶尔到地里除除草,施施肥,没旁的事,吃过饭后,王家村的村民们聚集在一起,谈论弄物国事,各抒己见。

林芫花岀不了门,凑耳听一听,了解穿越的生活环境。

有眼尖的人扫到她,其他人跟着望来,说话的村民哑了声,没一会儿散了开来。

林芫花:“?”

她有这么可怕吗?

白天睡过午觉,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这一折腾,到了深夜。

于是第二天,林芫花起得迟了。

等她起床时,照着铜镜梳好发髻,其实也就是随意扎了个侧马尾。

铜镜经过打磨抛光,清晰得能看清楚脸上的痘痘,整体干净,不见一丝灰尘,足以可见原主平时很爱惜它。

原主的父亲要将铜镜拿去典当时,原主哭哭啼啼,才保下。

林芫花抬手轻轻摩擦着铜镜,拿到手里,出了西厢,堂屋里林书润早早起床,已经做好了早饭。

一碗稀饭,配上腌制的香煎鱼块。

林青叶喝着稀饭,瞄到什么,哈哈大笑:“林芫花,你看你脸上长了个痘痘,活该,哈哈。”

林芫花没搭理幸灾乐祸的狗弟弟,坐到饭桌,拿出冰手的铜镜:“老爸,你拿去当铺当了吧,应该能值点钱。”

林书润想到原身的女儿做刺绣,攒了一年的银钱,买下这块铜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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