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里,每每到了田地里菜蔬青黄不接的时节,唯有葵菜过渡,摘去一些嫩叶,过上几日,又能摘一大把炒着吃。
现在的时节,地里的莴笋、萝卜、白菜等农作物还在生长期,家家户户都是吃葵菜,林家地里也种植了葵菜,因为疏于打理,田地贫瘠,野草茂盛,王家村其他人家的葵菜早早能吃了,林家的葵菜缺乏肥料,仍是瘦弱小苗。
好在这个季节到处都是吃不完的葵菜,便宜量大,一大把,讲讲价,一枚铜板拿下。
将噶了的鲢鱼开膛破肚,处理好,鱼身均匀抹上一层盐巴腌制,现在天气冷,能放到第二天吃。
接下来她撕好了烧鸡,装进盘子,放到米饭上热一热,一把葵菜,炒了一大盘。
林青叶忙前忙后端菜端饭,等众人坐下,也跟着落座,他没吃过葵菜,夹来一筷子,焯过水的葵菜有一股透明黏液,嫩茎叶口感滑滑的,还算清爽。
连续吃了几日荤腥,他就喜欢清爽可口的蔬菜。
林芫花不喜欢葵菜的黏液,伸筷子去夹烧鸡。
老爸林书润的筷子先她一步夹走鸡腿,放到陆英饭碗里:“今天你辛苦了,吃个鸡腿补补身子。”
吃了一嘴狗粮的林芫花:“……”
算了,反正从小到大在家里吃饭,她和林青叶从没到过鸡腿。
家里的鸡腿,一直是老爸老妈的。
在家里,她和林青叶只能吃到鸡翅膀。
一直到初中,林芫花终于在学校食堂吃到了鸡腿,知道鸡腿是何种滋味。
转而去夹鸡翅膀,被老爸的筷子抢先夹走,林芫花只好退而求其次加别的部位,夹到碗里,发现是一块鸡胸脯。
这个部位肉质容易干柴,但下一秒,她双眼放光,竟然软烂入味,吃着一点不柴。
林书润啃着鸡翅:“怎么样,这家是临江城出了名的钱氏烧鸡,味道不错吧!”
刚才林芫花撕烧鸡的时候,就闻到香气了,因为回来路程长,放凉了,看着平平无奇,没想到回锅蒸热后,烧鸡香得出奇,咬上一口鲜嫩多汁,连肉质厚实的胸脯肉都很入味。
听到老爸询问,她答道:“好香,鸡汁四溢。”
咬一口,嘴巴里包满了鸡肉,太满足了。
妈妈陆英闷头啃鸡腿,弟弟林青叶也被烧鸡吸引,随手撕的烧鸡块,大小不一,他的目光游移,落在一块带有鸡皮的烧鸡块。
随着木筷夹起,富含油脂与胶原蛋白的鸡皮一晃一悠,仿佛刷了一层蜂蜜,呈现诱人的琥珀色,油亮亮。
可以想象到刚出火炉的烧鸡,表皮脆脆的,咬起来咯吱咯吱,形似玻璃脆皮的鸡皮油脂,在口腔里迸发的感受。
蒸过的烧鸡,鸡皮不复香脆,偏柔软的口感,弹牙,很有嚼劲,鸡肉软烂多汁,混着各种香料,另有一番风味。
饭后,林青叶去院子水井边洗碗。
堂屋里,夫妻俩盘算着手里攒下的银钱,商量着把天地抵押出去,换些银子赎回棉裤,看过票根,还有半月时日,活当快到期了。
秋季播种时,原身林书润想要把冬衣拿去典当,换银子买麦种,给家里添置生活日用,即便到了山穷水尽,也没想过典当家里仅剩的几块薄田度日。
因为这几块薄田,是林书润求取陆英时的聘礼。
当初林书润求娶陆英,陆英的哥哥嫂嫂来王家村打听了他的为人,死活不同意,后来看在几块薄田的份上,才勉强同意这门亲事。
短短时间里挣五两银子,比登天还难,眼见今日天气阴沉沉,陆英觉得接下来温度会继续降低,这样熬着受冻不是办法,先把棉裤赎回来,银钱的事,之后再想办法积累。
夫妻俩在堂屋商量,林芫花听到外头有三五成群的村民说闲话,探出脑袋张望。
现在是农闲时节,除了偶尔到地里除除草,施施肥,没旁的事,吃过饭后,王家村的村民们聚集在一起,谈论弄物国事,各抒己见。
林芫花岀不了门,凑耳听一听,了解穿越的生活环境。
有眼尖的人扫到她,其他人跟着望来,说话的村民哑了声,没一会儿散了开来。
林芫花:“?”
她有这么可怕吗?
白天睡过午觉,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这一折腾,到了深夜。
于是第二天,林芫花起得迟了。
等她起床时,照着铜镜梳好发髻,其实也就是随意扎了个侧马尾。
铜镜经过打磨抛光,清晰得能看清楚脸上的痘痘,整体干净,不见一丝灰尘,足以可见原主平时很爱惜它。
原主的父亲要将铜镜拿去典当时,原主哭哭啼啼,才保下。
林芫花抬手轻轻摩擦着铜镜,拿到手里,出了西厢,堂屋里林书润早早起床,已经做好了早饭。
一碗稀饭,配上腌制的香煎鱼块。
林青叶喝着稀饭,瞄到什么,哈哈大笑:“林芫花,你看你脸上长了个痘痘,活该,哈哈。”
林芫花没搭理幸灾乐祸的狗弟弟,坐到饭桌,拿出冰手的铜镜:“老爸,你拿去当铺当了吧,应该能值点钱。”
林书润想到原身的女儿做刺绣,攒了一年的银钱,买下这块铜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