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正是刚才穿亮片夹克的男人。
话音未落,又是一枪。
但从这一枪的声音,打在了一个坚硬的东西上,又被弹开了。
地下室里,确实是有一些东西的。
乱七八糟的柜子桌子什么的。
夹克之所以敢开口,不是因为他不怕死,是因为他对地下室的环境熟悉,悄无声息地躲在了柜子后面。
那是个死角,就算现在篷钧知道他的位置,也没法打中他。
相反,开枪也会暴露自己的位置,必须在开枪之后,立刻转移。所以也不能随意行动。
果然,皮夹克有恃无恐。
“都别激动,听我说。”皮夹克说:“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人,但能找到这里,算你们厉害。与其两败俱伤,不如谈个交易……”
还是没人说话。
安暖心里有些不安。
人和人之间这时候是没有一点信任的,谈交易就是一句胡扯。
谁也不会相信谁说的话。
所以皮夹克这时候不是想和他们沟通,是想要拖延时间。
他身上有光源。
比如手电筒。
他躲在柜子后面,别人打不到,这是天然的优势。这个时候,只要地下室亮起来,他就能立刻看清其他人的位置,并且出手。
不能给他这样的机会。
先机,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