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斗法赌约(1 / 2)

王安石和王小仙的这一番对话,打一开始,节奏就已经偏了,至少在钟山学院的这些学生的眼里是真的偏了。

他们从来没有将此法往均贫富的地方去想过,按说这也是不应该去想的,他们讨论的都是利息问题,做了各种设计,都是在运作如何让那些借贷的人能还上利息,想的是如何挤压那些市面上其他放高利贷的空间。

把放高利贷的权力收归朝廷所有,由朝廷发放高利贷与民间放高利贷的豪右竞争,不是才是这青苗法的实质么?

怎么王小仙和王安石一聊,打一开始,就先预设了这钱放出去收不回来,官府必须要盘剥富户才能维持上了?

就连那已经为官八年的一甲进士,自认是新学大弟子的龚原,这会儿也是懵了,就连他,也万没有想到这青苗法的背后居然还有这么一层深意。

亦或者说,这到底又是不是真如王小仙所说,真的是王安石的深意么?还是说这所谓的深意,只是他王小仙的胡说八道呢?

至于说他王小仙所说的,不刮中产刮顶层,这就更是无稽之谈了,且不说这事儿在法理上是否正确,关键是也没有可操作性啊,历朝历代,这事儿就从而做得成过,也即是从来都没有过的道理。

然而更让龚原感到了惊悚的是,王安石对于王小仙的这个说法,似乎并没有要否认的意思,而是就着王小仙的话聊了起来,道:

“介白说得也有道理,所以历来变法之要,在于用人,也在于吏治,说白了,到底这钱借出去后能不能如约的收回本息,是否会强迫富户破产,豪右之家,是否真的会安然无恙?

以及这最重要的,从那富户手中流出来的田产,是否会重新流入到更大的富户手里,我倒觉得这非是此法不好,而是要看是否是所托非人了。”

“事情要办成什么样,不在于法度如何去立,更是在于执行的人到底要如何去行,若是主持变法之人,是宛如介白这样的真正君子,如何会让这法成为恶法呢?”

“如此说来,深之刚才的言语自然也是不能算错,变法之成败,最终还是在于执行,在于选材,如果具体执行的是介白,我相信,介白也一定会有办法,让真正的豪右之家,去为真正的赤贫之民去作保,而放过只是小康之家的普通富户。”

“若要说贫富相济,这才是真正的贫富相济,也是你所说的,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道,至于说,在实际应用之中,或许确实是会有你所说,专损小康之家的情况,归根到底,还是人不行,是吏治不行,而非是法度不行,况且至少,这不会让赤贫之民揭竿而起,也到底是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了。”

“况且,只要法度还在,便是执行不利,俨知这世上只有一个王介白呢?”

说到此处,王安石意欲行此青苗法的核心动机就是已经很清楚了,他也几乎是在以一个比较隐晦的方式在向王小仙道明这青苗法的实质了:

所谓民不加赋而国用足,这也确实是没错,人家说的是民不加赋而国用足,又没说民不加税而国用足。

赋和税本来就不是一样的东西,人家康熙不也说的是永不加赋,而不是永不加税的么?

所谓的赋,简单说就是人头税,也就是说你只要活着,你就得交,也可以理解成间接税,或是商品附加税,根本上讲,就是对天下所有人都一视同仁的,穷人要交,富人也要交。

管普通老百姓要一万块钱税收和管马首富要一万块钱缴税,这是一回事么?

所以赋越重,老百姓的负担也就越重。然而历朝历代,收赋总比收税要容易得多,财政短缺的时候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手段就是人人平等的直接加赋,这却也是事实。

人家老王的本意,就是不从民间加赋税,而是取富户之钱充实国库,顺便还能赈济一下贫苦百姓么。

地方上若是能遇到你王小仙这样的好官,自然可以刮豪右而济赤贫,而若是无才无德之人,使富户破产,豪右继续做大,那也至少比加赋而导致赤贫破产造反要强。

因为大宋确实是已经出了非常严重的财政问题,京城官吏普遍性欠薪半年左右了,总不能真的什么也不做,就这么看着吧。

最后,则是用王小仙本人来说事儿了:你说地方豪右一定会趁兼并公田,就像富绍庭一样,这没错啊,可是富绍庭虽然猖狂一时,他不还是碰到了你王小仙这个江宁主簿了么?

只要是有法可依,这些个大户未尝就不会有一天将其当做肥猪来宰杀之的,就像你王小仙宰富绍庭一样。

没有他富绍庭兼并的一千多倾公田,哪来得今日这般的玄武湖景象呢?

王小仙则是发自内心的感慨道:“自古以来,国库亏空,都不得不去苦一苦百姓,先掠民,直到民力殆尽,民变在即,才会去掠夺于商贾富户,再直到商贾和富户都给掠完了,不得已,只能继续掠夺于民,直到民变成为燎原星火,颠覆天下,可为什么就没人想想,这掠夺而来的民财,商财,都去了哪了呢?”

“王公,你说此法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执行法度的人,在下斗胆问一问王公,江宁府可是要试行青苗法了?”

这本也不是什么保密的事,凭王小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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